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

這是我們後來自己找人一起做的影片

要找當然找我最好的朋友~~~

劉宇盛囉~~~他陪伴了我這麼多年~~

看看吧!


籃球天災:



為什麼不能加音樂呢??

因為~~~~~~↓~~~~~~~

根據"台灣的著作權法"第 92 條之規定,凡擅自以公開口述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、改作、編輯、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在網路ˋ學校ˋ任何一個地方,擅自公開口述ˋ播送ˋ上映ˋ演出ˋ傳輸ˋ展示ˋ改作ˋ編輯ˋ出租都是違反著作權,侵犯了智慧財產權!!
資料來源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08083101962

我們還小,不想破壞我的前途,

我還有大約80年要活啊~~,

我還有孩子要生啊~~,

希望老師能諒解,

我不要破壞法律啊~~~,

如果學校六年級都犯法的話,

後果真是不堪設想,

讓我們一起,

創造這個美好的未來吧~~~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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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來說說影片的大意,

這是兩個喜愛打籃球的"豬朋狗友",

再單挑,

因為甲朋友對乙朋友說,

:我絕對比你強!

但乙朋友不認輸,

就說來挑啊!

他們就接受了,

但是,

上面是我編的,

接下來才是真正的!

他們跳球後,

乙朋友搶到球,

但是甲朋友來一記,

閃電抄截,

將乙朋友的球搶走了,

甲朋友衝到三分線,

投籃,

但是沒中,

乙朋友又搶到籃板球,

衝過去要灌籃,

這時候天神旁邊來了一隻蒼蠅,

天神把他打死,

但是被蒼蠅搞到想打噴嚏,

於是哈~~~秋~~~

打雷了!

打到那兩個在打籃球的朋友,

送醫不治而死亡,

E~~~~~N~~~~~~D~~~~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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